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登记费
国务院第240、241号令
项目
标准(元)
一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
1、国家地质勘查计划的一、二类勘查项目和我国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勘查项目经审核登记,领取勘查许可证
100
2、其他地质勘查项目经审核登记,领取勘查许可证
50
3、变更勘查项目的工作范围、工作对象、工作阶段以及延续登记时间换取勘查许可证
二、采矿登记费
1、新建、在建、生产矿山采矿登记费
(1)大型矿山
500
(2)中型矿山
300
(3)小型矿山
200
2、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、矿区范围、开采矿种、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